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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门头沟区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来源:门头沟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作者:政府资金网   2022年07月28日 09:05
摘要:门头沟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制定了《门头沟区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关于推进北京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京经信发〔2019〕86号)和《北京市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门头沟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制定了《门头沟区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7月27日至8月25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kxjzxqyfw@bjmt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36号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6982 7517

4.传真:010-6985 4940

5.登录门头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mtg.gov.cn);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1

《门头沟区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关于推进北京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京经信发〔2019〕86号)和《北京市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依据《门头沟区促进绿色高质量发展 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发展体系实施意见》(门政发[2022]9号)和我区“科技强区”战略部署,以建设门头沟区营商环境年为契机,围绕科创智能、医药健康、文旅体验三大产业领域,聚焦构建“3+2”产业结构,打造长安街西延线“专精特新”产业集群,力争到“十四五”末,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15家,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50家,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150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重点企业资质提升

1、加强本区企业培育。经认定,对首次获得北京市“专精特新”称号的中小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一次性给予8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不重复享受,晋级补差。(责任单位:区科信局)

2、吸引企业入区发展。对2022年1月1日以来从北京市外新引进的符合条件的企业除上述奖励外,再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入区奖励(需在我区实体经营),促进企业稳定发展。(责任单位:区科信局)

二、降低企业办公空间成本

3、对新获得“专精特新”称号(含重新认定)的和新入区的,区级综合贡献达到80万元(含)及以上,且在本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企业,经认定,从2023年度起按照不高于1元/天/平米标准给予自用办公用房租金补贴,连续支持三年(每年认定),单个企业每年支持额度不超过30万元。已享受中关村门头沟园或其他房租补贴政策支持的不重复享受。(区科信局、中关村门头沟园管委会)

4、对不新增用地扩大产能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符合规划条件下可适当提高容积率。(区规自分局)

三、鼓励服务机构提质增效

5、对区内积极引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创新创业服务机构给予引导鼓励。新引进入驻的企业中,每增加1家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北京市级、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创新创业服务机构2万元、5万元、10万元奖励,鼓励创新创业服务机构提质增效,助力地区产业转型。(责任单位:区科信局、中关村门头沟园管委会)

四、拓宽信贷股权融资渠道

6、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推广“专精特新”小微企业专属信贷产品,根据企业需求定期组织对接活动。设立区级引导基金,发挥引领作用,通过股权投资、母子基金等运行模式,优先用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需求,激发企业创新活力。(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科信局)

五、鼓励优质企业上市融资

7、对在区内登陆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精选层、北交所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不低于市级标准的奖励。(责任单位:区发改委、中关村门头沟园管委会)

8、支持专精特新企业上市后,募投项目在我区落地,为项目用地、环评、用工等提供高效便捷服务。(责任单位:区规自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政务服务局)

六、鼓励企业引进人才

9、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对经推荐被认定为“京西聚智”高层次人才的,依据《门头沟区“京西聚智”高层次人才支持办法(试行)》,优先享受人才引进落户、发展、住房、子女就学等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建设委、区教委、区财政局)

10、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人才需求,按市、区人才政策优先给予落户支持。(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七、强化精准高效服务

11、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区级“服务包”机制,实行“一企一专员、区领导当管家”的服务模式,按照“十个必上门、十个不打扰”要求开展走访活动和诉求征集办理,助企平稳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政务服务局)

12、建立“专精特新”企业梯队培育库,针对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积极对接企业需求,在政策宣讲、资质申报、手续办理、金融产品等全方位提供专员服务,支持企业做优做强,鼓励小升规、规转强,协助企业畅享市级政策红利。(责任单位:区科信局、区发改委、中关村门头沟园管委会)

13、将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入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家及以上)优先纳入市场监管领域“双承诺”试点,在优化执法检查、提供法律服务、楼宇安全“体检”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司法局)

八、严格措施落实管理

以上措施适用于在门头沟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认定的各级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和获得“专精特新”各级称号的中小企业。

以上措施按照“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资金类奖励和补贴措施不适用于已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的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和企业。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存在任何违约、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企业享受资金支持的资格,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计入企业诚信系统,不再予以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申请以上措施中资金支持的企业须自愿承诺自资金兑现之日起8年内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不迁离本区,若违反承诺我区有权追回全部支持资金。

以上措施自2022年XX月X日起实行,有效期至2025年XX月XX日。由区科技和信息化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执行过程中,如遇到相关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附件2

关于《门头沟区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部署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北京市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门头沟区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该文件依据《门头沟区促进绿色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现代产业发展体系实施意见》的工作安排,参考《北京市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结合我区实际,并借鉴其他区的相关措施,在征求各区长及中关村门头沟园管委会、投促局、规自分局、发改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人保局、政务服务局、教委、住建委、区委组织部、市场监管局、司法局、税务局意见并依照并依照各单位意见进行了认真修改后,已提交法务审核通过。

附件1:《门头沟区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门头沟区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门头沟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27日

来源:门头沟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2022年07月28日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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